圖檔授權標示:
林生、林生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古文書
1932~1932
長:18 x 寬:25 (cm)
登錄號:19980013982
本物件為西元1932年(昭和7年)林生繳納訴狀印紙費用臨時領收證明。林九牧管理人林生在西元1932年(昭和7年)12月27日繳納林允居、林再生訴狀貼付印紙費用50圓,完納後,臺中市錦町葉清耀法律事務所開立臨時領收證明。
藏品描述-授權標示: